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地理标志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量:8 收藏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成功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同时符合第十四条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奖励。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成功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材料;
3.承诺书;
4.其他证明材料。
6月30日前
1.注册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提交。在“2024年度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中对应(珠海市2024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申报)申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
3.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联系人及电话:黄艳艳,262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