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香洲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创新研发生产专题)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19 浏览量:57 收藏
单款创新产品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的,分别给予项目申报单位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珠海市香洲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纳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采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进行研发、生产、制造。
(三)研发生产的创新产品首次通过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且能提供2个及以上与产品技术紧密相关的授权专利。
(四)该创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必须占产品总投入30%以上。
(五)创新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
(六)单款创新产品2023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企业不重复享受。
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18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