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业企业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量:41 收藏
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条件的企业。
1.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业企业认定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股东身份证明(澳门/香港/台湾居民身份证及港
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 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质性运营条件的企业人
员社保缴费记录;
6. 创业规划书/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商业模式、创业团队、财务状况等内容)。
除第1、6 项文件须提交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文件须
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属必要,横琴合作区
民生局可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申请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并且出具受理回执;申请资
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提出认定申请的澳门
青年创业企业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超过规定时间
未补齐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