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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的通知
各有关重点实验室: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考评结果,现将2016年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下达给你们。2016年运行费分配如下:一、对免评为优秀的福建省检验检疫技术重点实验室下达47万元运行费;二、对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等5个考评等次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下达45万元运行费; 三、对福建省亚热带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等16个考评等次为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下达33万元运行费。2016年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合计为8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该运行费用于补贴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研究开发、实验所必需的科研仪器、引进必需的技术软件、仪器设备开放运行及学术交流活动等。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2016年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分配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