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广东省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名单的公示
各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深汕合作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同意,现将广东省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认定的名单公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