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20年第十六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881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其中772个符合条件给予通过,现将初审通过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3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科
电话:0769-2280651
附件:2020年第十六批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境外展)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