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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扩大内需,服务民生,引导消费,加快推进佛山市粤菜粤厨提升和餐饮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187号),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我市粤菜美食绿色、创新、融合发展为思路,抓住佛山市“粤菜粤厨”的发展亮点和餐饮业规模化、品质化、多样化、标准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整合资源,以质量创优势、以特色铸品牌、以创新促转型,通过实施“岭南味、佛山品”行动,进一步擦亮“世界美食之都”“食在广东、厨出佛山”金字招牌,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粤菜粤厨名城”,全面提升我市餐饮及上下游产业的质量、规模和效益,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世界知名“粤菜粤厨名城”,打响“岭南味·佛山品”知名度的目标,树立佛山“粤菜粤厨”发源地和“世界美食之都”的城市特色形象,加快建立和完善推进餐饮业与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相关行业整体发展质量和规模,增加有效供给,活跃和拉动市场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至2021年,全市餐饮业零售总额达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实现旅游产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全年接待游客超过6000万人次。全力打造8条以上美食集聚街区,打造1个市级粤菜文化博物馆;培育出年经营额超5000万的龙头餐饮企业15家以上,国家钻级酒家8家以上,粤菜名厨30人,建立10个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20个佛山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新增食用农产品类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新增“菜篮子”基地3家,新增农业品牌6个,在对口扶贫(帮扶)地区发展外延食用农产品基地1个,制定一批有佛山岭南特色的名菜名点粤菜领域联盟(团体)标准(规范)。
二、重点工作
(一)“厨出佛山”粤菜师傅培育工程。
1.建立行业专家库,实现佛山“粤菜师傅”人才信息全面、准确、实时、动态的管理和人才信息资源共享。
2.开展地方特色粤菜烹饪技能标准开发和粤菜师傅评价认定,建立佛山“粤菜师傅”评价认定标准,培育认定一批品德良好、管理先进、技艺精湛的佛山粤菜名厨名师。
3.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确定一批粤菜师傅培训机构,将粤菜师傅培训计划纳入当地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推进餐饮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推进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4.建立“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推动整体提升餐饮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总工会)
(二)“寻味佛山”粤菜美食体验工程。
1.打造特色粤菜美食集聚街区。各区根据各自的特色资源优势,高起点规划设计,全力打造1~2个具有岭南特色,集食、购、游、娱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粤菜美食集聚街区。强化策划宣传,充分突显佛山“粤菜粤厨”精华,促进“粤菜粤厨”与文化、旅游、购物相结合,形成若干个具有地方特色,在国内外有较大知名度的佛山粤菜美食地标性集聚街区,提升市民和游客的消费体验。
2.支持餐饮企业进驻大型商业中心和社区。大力提升和完善大型商业中心美食广场的基础设施,引进以粤菜为首的各类风味时尚流行餐饮落户,为市民提供潮流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餐饮供给,支持粤菜特色餐饮连锁经营企业进社区,为市民提供便捷化的餐饮供给。
3.支持餐饮企业品牌化和特色化创新发展。构建餐饮业品牌认定体系,出台《佛山市粤菜粤厨品牌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开展餐饮业品牌创建活动。支持“粤菜粤厨”的传承以及与国内外菜系的融合创新,推动美食老字号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本土餐饮企业争创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酒家、全国餐饮“百强”等服务品牌。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大型粤菜餐饮企业投资新建、改造发展各具特色的主题餐饮,大力发展提供菜品研发制作服务、“互联网+美食”营销服务等第三方餐饮业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品牌美食、老字号美食、特色美食、创新美食、线上美食等多层次的美食体验。
4.支持餐饮业集团化和连锁化发展。鼓励和扶持大型餐饮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的路子,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粤菜餐饮企业集团,迅速做大做强,上市发展。大力培育本土餐饮连锁企业,支持大型本土餐饮企业和地方特色餐饮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加快经营网点建设,跨区域发展,拓展国内外餐饮市场。大力支持国内外餐饮龙头企业、餐饮连锁经营企业在佛山市设立总部,带动全市餐饮行业提升发展。
5.支持餐饮行业共建、共治、共享的开展。以提升消费体验为切入点,整合资源,重点依托市区“阳光餐饮”社会共治平台,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功能、扩大参与范围,提升消费者对餐饮行业经营的体验性,大力推动形成政府、行业组织、企业、消费者对餐饮行业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格局。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城管执法局,市税务局)
(三)“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建设工程。
1.大力培育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深化实施“菜篮子”基地、农业龙头企业等培育认定管理政策,鼓励发展“餐饮+基地+农户”“餐饮+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的发展。
2.支持发展外延农业生产基地。加强农业区域合作的开展,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在对口扶贫(帮扶)地区、粤东西地区及周边农业省市大力建设农业外延基地,丰富优质食材供应。
3.大力培育推广农业品牌。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请产品认证(认定),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和推广宣传,树立佛山优质农业品牌。
4.强化产品源头追溯,建设绿色优质粤菜食材供应链。加快食用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国家相关产品追溯平台的应用,扩大平台的使用范围。鼓励农餐对接,支持发展“农户+基地+餐饮企业”经营模式,加大优质农产品原辅材料生产、采购基地和现代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力度,实现餐饮原材料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5.建设绿色优质粤菜食材采购平台。通过创新交易和服务模式,强化食材的检验检测,优化食材采购标准,有效降低餐饮食材的采购成本,切实推动餐饮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外办,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
(四)“佛味秀世界”粤菜粤厨走出去工程。
1.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本土粤菜餐饮企业、食品加工企业依托技术和品牌优势“走出去”,到省外、境外开设经营网点,开拓佛山“粤菜粤厨”的国内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已投资省外、境外的本土餐饮企业的“领头雁”作用,整合资源,实施“抱团出海”,带动本土行业企业到省外、境外发展。
2.支持粤菜师傅走出去。引导和支持我市餐饮行业组织、培训机构、大型餐饮企业利用我市粤菜师傅资源优势,加强与我国驻外领馆和相关机构、海外华人华侨组织、餐饮行业组织、中餐企业等的对接和交流合作,向海外输出优秀粤菜师傅人才,扩大“岭南味·佛山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3.开展“岭南味·佛山品”“国内行”和“海外行”。充分整合政府、行业、企业的资源,统一以“岭南味·佛山品”为主题,开展佛山名厨名菜名师名点“国内行”“海外行”活动。重点支持餐饮行业组织与海外华人华侨组织、餐饮行业组织、宣传机构合作,到海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节点城市、我市国际友好交流城市的华人华侨集聚区、唐人街举办专题美食交流活动。支持餐饮行业组织、企业和名厨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各种烹饪技术交流、烹饪技艺比赛、美食品牌节会和展销会,提升“岭南味·佛山品”在国内外的美誉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外办、市侨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佛山海关)
(五)“佛游味劲”文旅餐饮融合发展工程。
1.加快美食文旅载体建设。全力打造“1+4”粤菜餐饮博物馆;依托顺德世界美食之都资源,建设1个粤菜美食文化体验中心;鼓励5家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提升粤菜餐饮配套;引导景区发展粤菜餐饮,发挥粤菜美食的资源吸引力。
2.深挖粤菜美食文化,做好粤菜美食推广。开展十大乡村旅游美食品牌评选活动,深入挖掘粤菜饮食遗产,举办系列粤菜美食宣传推广活动,支持拍摄美食题材影视作品,开展全媒体粤菜美食宣传营销,举办粤菜美食短视频大赛,编印佛山粤菜美食地图。
3.打造粤菜经典品牌活动,促进粤厨粤菜交流。开展“最岭南之佛山美食游”系列活动,集中展现佛山地方特色餐饮美食;定期举办“香港·佛山节”“澳门·佛山节”,充分展示佛山粤菜美食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促进粤厨粤菜交流合作,促进美食文化的国际互动,推动我市粤菜粤厨的国际化水平。
4.开发粤菜美食旅游精品线路。整合全市各地美食文化主题民俗活动,设计推出专题粤菜美食旅游精品线路;开设佛山旅游粤菜美食公交专线,以寻味佛山粤菜美食为主题,设计推出佛山辅助公交美食专题线路,扩大佛山美食交通辐射面。
5.建设大数据中心。加强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使工作推进更为精准有效。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组织领导机制,研究部署全市推进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等,积极推进落实,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推进“粤菜粤厨”标准化。
鼓励餐饮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支持有关商协会、研究机构、大型餐饮企业制定相关标准,鼓励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标准,健全餐饮行业相关标准体系,推进餐饮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餐饮业的整体水平。
(三)保障粤菜美食食品安全。
大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级、“阳光餐饮”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小餐饮治理等五大重点工作,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
(四)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
进一步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行业商协会发展,加强餐饮业调查研究、烹饪技术交流,开展“佛山名菜”“佛山名点”“粤菜旗舰品牌”“粤菜名厨大师”“粤菜老味道”“粤菜必吃店”“佛山名小吃”“佛山特色手信”等称号的推荐认定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餐饮企业“放管服”改革,深化餐饮企业“证照联办”和全流程网办服务;建立餐饮业税收动态分类税收管理机制,优化定期定额税收核定和连锁经营汇总纳税方法;优化货车进城通行证办理程序;对粤菜美食集聚区的建设要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餐饮基础设施规划、广告宣传等报批审核。
(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自2019年起,市级财政连续3年设立每年1亿元的粤菜师傅工程扶持资金。由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扶持资金的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重点支持美食体验工程、走出去、绿色食材供应、文旅餐饮融合、人才培育、标准化建设、质量安全建设、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等项目的开展。年度预算由相应的牵头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并制定具体的使用方案,由市商务局汇总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同时,相关项目符合条件也可享受招商引资、“佛十条”“外资十条”、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相关优惠政策。
(七)强化宣传和统计工作。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中华餐饮名店、钻级酒家、名店、名厨、名菜、名师、名点的宣传,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餐饮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发挥银联、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作用,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加强餐饮业的统计工作,及时分析餐饮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餐饮业发展的环境。
附件1
“厨出佛山”粤菜师傅培育工程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一、总体目标
每年培训粤菜师傅3000人以上,至2021年年底,选拔认定30名佛山市粤菜名厨,建立10个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建立20个佛山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行业专家库。建立全市高层次粤菜师傅人才专项数据库,准确掌握高层次粤菜厨艺人才的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实现佛山“粤菜师傅”人才信息全面、准确、实时、动态的管理和人才信息资源共享,为企业用工和餐饮专业人才就业创业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地方特色粤菜烹饪技能标准开发和粤菜师傅评价认定。充分利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短期培训机构(含餐饮企业内部培训机构)和相关行业协会资源,选取市内相关从业人员多、受大众欢迎的本地菜式,制定具有佛山特色的广府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题库、配套培训教材。建立具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条件的定点考场,广泛开展市内粤菜师傅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建立相对应的题库,同时开发相对应配套培训教材。建立佛山“粤菜师傅”评价认定标准,培育认定一批品德良好、管理先进、技艺精湛的佛山粤菜名厨名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打造开放的信息网络化粤菜师傅培训平台。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从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短期培训机构(含餐饮企业内部培训机构)和餐饮行业协会确定一批粤菜师傅培训机构,承担本地粤菜师傅培训任务,面向农村和城镇劳动者开展粤菜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重视发挥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功能,加大对院校相关专业建设的扶持力度。组织开展名师下乡、培训下乡、评价下乡活动,方便乡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参加粤菜烹饪技能培训。粤菜师傅培训计划纳入当地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年度计划。加强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城乡劳动力免费提供粤菜烹饪远程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餐饮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支持创办餐饮职业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地、多方式地为餐饮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大力推进产学结合、校企合作,鼓励支持餐饮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建立餐饮人才培训基地和实习就业基地。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每年定期举办厨艺大赛和餐饮行业服务大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市总工会)
(四)建立“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工作室。通过成立市、区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工作室(含首席技师室、技师工作站),充分利用名师带徒弟的方式培养佛山“粤菜师傅”技能人才,整体提升餐饮服务水平,使美食成为佛山市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的新动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具有佛山乡村特色粤菜菜系的粤菜师傅培训基地,优先支持建设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本行动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我市粤菜师傅培育情况,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市总工会和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我市“粤菜师傅”的培育。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对促进餐饮业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合力推进我市“粤菜师傅”培育。餐饮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做好行业服务与监督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进“粤菜师傅”培育,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落实扶持政策。
每年在市粤菜师傅工程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粤菜师傅培育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区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应的扶持资金。一是每年选拔认定佛山市粤菜名厨10名,参照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补贴标准以及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每名佛山市粤菜名厨工资外津贴3万元。二是扶持建立10个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给予每个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60万元补助。对已评定为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参照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补助标准,给予市级配套资金扶持。三是扶持建立20个佛山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参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补贴标准,给予每个市级大师工作室10万元补贴。对已评定为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的,参照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的补助标准,给予市级配套资金扶持。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我市培育“粤菜师傅”技能人才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报道,包装、推出我市“粤菜师傅”品牌,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我市美食文化活动,扩大我市“世界美食之都”的品牌影响力,加大对餐饮企业转型发展成功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餐饮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餐饮消费,推动经济增长。
附件2
“寻味佛山”粤菜美食体验工程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一、总体目标
至2021年,全市餐饮业零售总额达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全力打造8条以上的美食集聚街区,培育出年经营额超5000万的龙头餐饮企业15家以上,国家钻级酒家8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特色粤菜美食集聚街区。
各区根据各自的特色资源优势,将粤菜粤厨和具有岭南特色的地方民俗文化结合起来,整合粤菜餐饮老字号、历史人文、民俗文化、旅游、现代特色商贸经济等资源,高起点规划设计,打造代表佛山岭南文化特色,突显佛山“粤菜粤厨”精华,促进“粤菜粤厨”与文化、旅游、购物相结合,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佛山粤菜美食地标性集聚区,提升市民和游客的消费体验(每个集聚区须集聚25家以上在国内外知名或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企业进驻经营,同时配套建设1个餐饮文化博物馆)。其中:禅城区重点打造国瑞升平、岭南新天地、创意产业园等3个粤菜美食集聚区,南海区重点打造桂城千灯湖、西樵听音湖、三山等3个粤菜美食集聚区,顺德区重点打造佛山新城—潭洲会展、北滘、容桂顺港城等3个粤菜美食集聚区,高明区重点打造西江新城粤菜美食集聚区,三水区重点打造河口粤菜美食集聚区。(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二)支持餐饮企业进驻大型商业中心和社区。
1.大力推进食、购、娱融合发展,支持新建、扩建、改造大型商业中心,强化餐饮功能布局,提升和完善大型商业中心美食广场的基础设施,引进以粤菜为首的各类风味流行餐饮落户,为市民提供潮流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餐饮供给,满足市民餐饮需求升级的需要。
2.支持对建成社区商业设施的功能改造,优化审批流程,鼓励特色餐饮连锁经营企业进社区,为市民提供便捷化的餐饮消费供给。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三)支持餐饮企业品牌化和特色化创新发展。
1.构建餐饮业品牌认定体系。出台《佛山市粤菜品牌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支持餐饮行业组织开展佛山餐饮名店、名菜等的创建认定活动;鼓励本土餐饮企业争创中华老字号、国家钻级酒家、中国餐饮百强、绿色饭店等服务品牌。加强餐饮品牌保护,支持老字号餐饮企业建立新的经营管理机制,创新营销方式,推进传统技艺和现代工艺相结合,适应现代消费需求。
2.鼓励开展经营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大型粤菜餐饮企业投资新建、改造发展各具特色的主题餐饮。大力发展菜品研发制作服务、“互联网+美食”营销服务等第三方餐饮业服务机构,加强创新成果的应用和转化,逐步形成品牌美食、老字号美食、特色美食、创新美食、“互联网+美食”等多层次的美食体验。支持大型餐饮企业向中餐、西餐、甜品、饮品等多业务拓展,丰富餐饮业态。
3.鼓励制作工艺创新。鼓励餐饮企业和名厨、名师利用现代烹饪设备、技术和国内外特色食材,推进“粤菜粤厨”与国内外不同菜系制作理念和技艺的融合,再造和创新制作工艺流程,研发新菜、创意菜、特色菜,不断推陈出新。
4.支持“互联网+餐饮”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供应链整合,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断拓展新的消费热点,实现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的创新发展。推进餐饮业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建设,支持建立餐饮电子商务示范平台,推动“众陶联”模式在餐饮业的发展。探索建设“网络订餐集中加工中心”,通过线上线下运作,引进不同国别、不同菜系的品牌美食进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餐饮业集团化和连锁化发展。
1.大力发展餐饮企业集团。鼓励和扶持大型餐饮企业以品牌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走集团化发展的路子,培育一批地方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社会影响力较大、经营规模超亿元的餐饮集团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企业投融资支持,着力化解餐饮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大型餐饮企业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积极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上市发展。鼓励发展餐饮总部经济,加强对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知名餐饮企业总部(区域总部)进驻佛山。
2.支持餐饮企业连锁化经营发展。鼓励和扶持餐饮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实现餐饮品牌连锁化、标准化、规模化。支持餐饮企业借助品牌优势,整合资源,加快经营网点建设,跨区域发展,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佛山餐饮品牌的影响力。支持餐饮连锁企业进行标准化配送中心和门店设施设备建设改造,支持建设统一配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的比例;鼓励餐饮连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合作,推广共同配送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和水平。鼓励扶持国内外餐饮连锁品牌企业进驻佛山经营,带动全市餐饮行业提升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
(五)支持餐饮行业共建、共治、共享的开展。
整合资源,重点依托佛山“阳光餐饮”平台,打造集“明厨亮灶、信息公示、用户点评、智慧监管及企业责任”为一体的社会共治平台,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功能、扩大参与范围,建设佛山美食地图,将“中华老字号”“特色小吃”“网红店”等佛山美食在美食地图中向市民和游客推荐,展示美食历史文化,宣传粤菜师傅,直播制作环节,告知食品安全信息以及促进消费活动。提升消费者对餐饮行业经营的体验度和满意度,形成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行业管理格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城管执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美食体验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各区是美食体验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好推进实施。各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扶持政策。
1.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降低餐饮业的运营成本。
(1)深化餐饮企业“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清理规范涉及餐饮业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建立餐饮业税收动态分类税收管理机制,优化定期定额税收核定和连锁经营汇总纳税方法,坚决落实好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提升办税便利化程度,强化对餐饮企业“小升规”“个转企”的公共服务。
(3)推广税银合作模式,支持银行机构根据餐饮企业纳税信用信息给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
(4)提高货车通行证办理效率,由餐饮企业或粤菜美食集聚区管理方统一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
(5)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但未列明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现状建成区,为完善消防、交通、配套、市政公用等要求,需局部加建、改(扩)建,体量较小,对现状用地强度指标未产生明显影响的餐饮项目,如电梯、消防通道、连廊、水泵房、电房、停车楼、垃圾收集站、厕所、环卫值班房等,可不出具规划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核。对粤菜美食集聚区的建设要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6)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如需进行体量较大的局部新建、改扩建的餐饮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土地合同变更协议,同步开展规划条件调整和地块开发细则审批,增加建筑面积的,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补交土地价款。项目新建、改扩建,如不涉及强制性要求变更,允许通过技术修正程序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7)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餐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进行网上备案。
(8)对餐饮集聚区内的广告宣传由集聚区管理方统一申报办理后,各店不需分别申报办理。
(9)优先安排餐饮集聚区开通公交车站、停车场、路牌标识等交通配套。
(10)对已设立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经改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予进驻经营。
(11)对需拆迁的老字号餐饮企业优先安排原址回迁。
(12)支持制作通过考评验收的食品安全示范街或小餐饮集中经营提升区牌坊及相关美化、亮化装置。市城管部门协助指导示范街和提升区的牌坊建设工作。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在市粤菜师傅工程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粤菜美食体验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区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应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1)支持餐饮集聚区建设。
每年对各区重点建设美食集聚街区发生的统一宣传、配套建设集聚区餐饮文化博物馆等费用,按照不超过投入金额的40%给予扶持,最高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2021年进行市级集聚区评定,获得市级集聚区称号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2)支持餐饮企业进驻大型商业中心和社区。
对商业中心和社区进行餐饮功能基础设施建设或功能改造的,择优给予不超过投入资金总额40%且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奖励。对于大型商业中心新引进餐饮企业经营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和社区新引进餐饮企业经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给予每店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
(3)支持佛山本土餐饮企业品牌化和特色化发展。
制订《佛山市粤菜粤厨品牌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品牌评比,并对获得粤菜名店称号的经营主体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名菜、名点称号的创作个人或团队给予2万元奖励。
对获得中华老字号、国家五钻级酒家、中国餐饮百强、绿色饭店等称号的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老字号、国家四钻级酒家称号的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不重复奖励)。
对餐饮企业投资新建发展特色主题餐饮、丰富业务拓展等经营模式创新的,择优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40%且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奖励。
对加强菜系研发不断创新制作工艺的,按照不超过40%研发及工艺改造费用且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扶持奖励。
对餐饮企业发展“互联网+餐饮”业务、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众陶联模式集中采购平台”“网络订餐集中加工中心”等平台的,择优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40%且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奖励。
(4)支持餐饮企业集团化和连锁化发展。
支持我市各类餐饮经营主体集团化发展,做大做强,对企业当年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上一年相比增长额度达到10万元以上(含),给予增量部分地方留成的100%奖励。对首次年经营规模超亿元的注册地在佛山的餐饮集团或连锁经营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进驻我市经营并且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全国餐饮百强企业和国内外餐饮连锁品牌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对集团总部在佛山的餐饮连锁企业扩展网点、配送中心和门店建设改造、统一配送平台建设、创新共同配送模式等发生的建设费用,择优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40%且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奖励。
(5)支持餐饮行业共建、共治、共享的开展。
对“阳光餐饮”平台功能建设及推广、宣传、培训等每年给予80万元的扶持奖励。
对上线“阳光餐饮”平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按平台接入一个关键位点视频图像给予扶持奖励。
支持将佛山美食地图市场推广和促进消费纳入“阳光餐饮”平台,对美食地图运营单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推广费扶持。
(三)加强宣传力度。
加大对美食体验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和行业、企业良性互动,努力营造餐饮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大型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车身宣传等多渠道对粤菜美食集聚区和相关美食体验点进行宣传。结合节庆活动、大型会展活动等,加强整体提升和宣传推广计划,打造美食体验的整体形象。
(四)完善综合配套。
支持粤菜美食集聚区和相关美食体验点完善沿街座椅、自动售货、残疾人设施、旅游咨询点、银行ATM、电信服务、24小时便利店、信息亭等配套设施,在街景美化、绿化、灯光等方面加强规划指导,落实规划交通线路指示牌设置,完善交通指示系统。
(五)及时总结提升。
对照总体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美食体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每年度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并向市推进餐饮业提升发展联席会议报告。
附件3
“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建设工程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一、总体目标
以蔬菜、水产、畜禽、生鲜奶等食用农产品为主导产业,至2021年,新增食用农产品类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菜篮子”基地3家,在对口扶贫(帮扶)地区发展外延食用农产品基地1个,培育农业品牌6个。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扶持配套政策。
研究制订佛山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方案、佛山扶持对口帮扶(扶贫、协作、支援、合作)地区农业产业实施方案等扶持政策,各区要抓紧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编制和建设实施,有条件的区应出台加强金融支持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培强农业产业基础,促进农业产业组织和外延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餐饮食材)供应。组织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政策,推进实施冷链配送系统和食材采购平台建设相关政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培育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
深化实施“菜篮子”基地、农业龙头企业等培育认定管理政策,鼓励食用农产品类农企申报认定市级以上“菜篮子”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提升食用农产品品质,并注入餐饮食材元素创新发展,建立优质粤菜食材供应基地,重点培育蔬菜、水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稳健确保畜禽、生鲜奶等产品供应;鼓励餐饮行业组织、餐饮企业积极主动与生产企业采用入股、订单式生产等方式联结,发展“餐饮企业+‘菜篮子’基地+农户”“餐饮企业+食材供应基地+农户”“餐饮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促进产业链不断延长、扩容,进一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文化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培育外延农业生产基地。
结合产业扶贫(帮扶)需要,充分发挥我市经济实力强、物流网络密集、消费能力强等优势,在对口扶贫(帮扶)地区、粤东西地区及周边农业省市大力建设农业外延基地,解决佛山农业生产用地稀缺的现实困难,帮扶解决扶贫(帮扶)地区产品销售困难问题,同时为本地餐饮行业和市场提供更多具地方特色的优质食用农产品,丰富佛山“菜篮子”市场,滋润佛山市民味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培育推广农业品牌。
组织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政策,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产品认证(认定),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强化品牌产品尤其是顺德鳗鱼、合水粉葛、乐平雪梨瓜、三水黑皮冬瓜等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包装销售、品牌宣传、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建设。鼓励行业组织或农企举办涉农展会,鼓励农企参加各类展会,对办展参展企业给予补助,促进本地品牌农产品“走出去”,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树立佛山农业品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强化产品源头追溯。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全面动员和要求有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开展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活动时落实追溯主体责任,实现食用农产品材料从“农田到餐桌”可追溯。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和追溯业务应用,达到追溯数据规范、业务流程统一。至2020年,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市县、国家级及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规模生产主体及其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鼓励将其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地区主导产品、特色品牌农产品等一并纳入追溯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建设绿色优质粤菜食材供应链。
支持和鼓励餐饮行业组织、大型餐饮企业采取“农户+基地+餐饮企业”的经营模式,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对口扶贫(帮扶)地区优质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菜篮子”基地、优质食材供应基地)实行农餐对接,建立优质农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和采购基地,实现餐饮原材料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建设绿色优质粤菜食材采购平台。
大力推广“众陶联”模式在粤菜食材采购方面的应用,支持和鼓励餐饮行业组织、大型餐饮企业和金融资本合作,整合餐饮业上下游供应链资源,搭建绿色优质粤菜食材采购平台,通过创新交易和服务模式,强化食材的检验检测,优化食材采购标准,有效降低餐饮食材的采购成本,切实推动餐饮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市商务局牵头;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佛味鲜生”绿色优质食材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定本地农产品(餐饮食材)生产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区制定适合促进本地绿色优质食材生产、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扶持政策,扶持、激励涉农经营主体发展。
(二)落实扶持政策。
每年在市粤菜师傅工程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优质粤菜食材建设工程,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区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应的产业扶持资金。
1.组织实施“菜篮子”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按既定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菜篮子”基地认定、监测和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菜篮子”配送车相关扶持政策,畅通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进城通道,解决鲜活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流通效率。
3.组织实施品牌培育推广补助政策,鼓励农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定,推荐认证农产品参加广东(佛山)安农博会、省农博会、国家农交会等各种农展会或举办专场节庆活动,促进佛山农业品牌“走出去”。
4.研究制定优质粤菜食材供应基地评选管理制度,拟对已与餐饮企业有对接,产品有质量认证,加入了市级产品追溯平台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择优评选认定为“佛山市粤菜食材供应基地”(暂定名),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促基地提升食材品质,助推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
5.对积极实施农餐对接的,每年给予对接交易量排名前十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供需两方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奖励。
6.对建设绿色优质粤菜食材采购平台的,择优给予不超过建设费用40%且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奖励。
(三)保证资金投入。
落实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重点扶持开展“菜篮子”工程、粤菜食材供应基地、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评选评优、产业扶贫、农业品牌培育推广等项目建设;落实绿色优质粤菜食材供应链、餐饮企业建设冷链配送系统和食材采购平台建设资金。各区要加大区级财政投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力促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绿色优质粤菜食材供应。
(四)加大政策宣传。
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各类媒体资源,加强绿色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供应的各项政策宣传,让广大涉农经营主体及时、充分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产业兴旺的良好氛围。
附件4
“佛味秀世界”粤菜粤厨走出去工程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推动一批佛山餐饮名店、名厨、名菜和特色食材、食品走出去,在全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乃至世界各地开展交流合作,传播推广佛山粤菜粤厨和岭南美食,提升“岭南味、佛山品”品牌在国际上的美誉度,把佛山市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粤菜粤厨名城”。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
1.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本土粤菜餐饮企业、食品加工企业依托技术和品牌优势“走出去”,到省外、境外开设经营网点,开拓佛山“粤菜粤厨”的国内国际市场。
2.鼓励粤菜粤厨“抱团出海”。充分发挥已投资省外、境外的本土餐饮企业的“领头雁”作用,整合餐饮业上下游资源,实施“抱团出海”,带动本土行业企业到省外、境外发展。
3.推动我市的餐饮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走出去。鼓励和扶持我市大型餐饮企业、特色餐饮企业利用品牌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通过直营、加盟等方式加快经营网点建设,跨区域发展,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佛山餐饮品牌的影响力。支持餐饮连锁企业建设统一配送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标准化配送中心和门店设施设备建设改造,提高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的比例;鼓励餐饮连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合作,推广共同配送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二)支持粤菜师傅走出去。
1.积极开展粤菜师傅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和支持我市餐饮行业组织、培训机构、大型餐饮企业利用我市粤菜师傅资源优势,培养优秀厨师队伍,建立佛山粤菜师傅输出储备名单,加强与省外、海外餐饮行业组织、大型中餐企业的对接和交流合作,推动我市粤菜名厨名厨、名师走出去。
2.开展我市粤菜师傅对外派驻工作。充分利用我国驻外使领馆、驻外服务相关机构和我市海外华人华侨众多的优势,加强对接和合作,推动和扶持我市餐饮行业组织、餐饮培训机构、大型餐饮企业选派粤菜名厨名师到省外、或国外提供驻点服务,扩大“岭南味·佛山品”的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外办、市侨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开展“岭南味·佛山品”“国内行”和“海外行”。
1.开展佛山美食巡展活动。以“岭南味·佛山品”为主题,整合政府、行业、企业的资源,开展佛山名厨名菜名师名点“国内行”“海外行”活动。重点支持餐饮行业组织与海外华人华侨组织、餐饮行业组织、宣传机构合作,到海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节点城市、我市国际友好交流城市的华人华侨集聚区、唐人街举办专题美食交流活动。
2.支持参与国内外美食活动。支持餐饮行业组织、企业、名厨、名师和食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各种烹饪技术交流、烹饪技艺比赛、美食品牌节会和展销会等活动,充分利用行业交流平台,提升“岭南味·佛山品”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推动我市粤菜粤厨走出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侨务局,市文广旅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方案实施,落实资金及组织申报,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我市餐饮业走出去发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我市餐饮业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
(二)财政扶持政策。
每年在市粤菜师傅工程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粤菜粤厨走出去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区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应的产业扶持资金。
1.对总部在我市赴省外、境外设立直营店的粤菜企业,使用“岭南味、佛山品”粤菜文化宣传素材进行装饰的,按店面实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300元补贴粤菜文化宣传装饰费用,最高不超过100万;设立加盟店的,按店面实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50元补贴粤菜文化宣传装饰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
2.对总部企业走出去并在佛山合并纳税的给予新增纳税额地方留成100%奖励。
3.对经市委外办认定外派到驻外使领馆工作的粤菜师傅给予每年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工作津贴奖励;对经认定备案并在国内省外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的粤菜师傅,给予每年每人不超过8万元的工作津贴奖励。
4.对我市行业组织牵头抱团出省、出境举办专题美食交流活动的,给予交通住宿费用50%的奖励。
5.对参加省、市商务部门组织的展会、比赛等给予交通住宿费用和参展参会参赛费用补贴50%的奖励。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积极扶持餐饮行业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积极开展餐饮业的对外交流合作。
(四)加强监测分析。
加强餐饮市场和行业信息分析研究,深入研究企业和厨师走出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
(五)切实加强宣传推广。
加大对佛山粤菜粤厨的整体宣传力度,强化政府推动餐饮业发展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广度和深度,努力传播我市餐饮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附件5
“佛游味劲”文旅餐饮融合发展工程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打造一批各具粤菜餐饮特色的博物馆、文化产业园、旅游景区、特色文旅小镇、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特色旅游古村落。到2021年,实现旅游产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10%左右,全年接待游客超过600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1800万人次,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85%。
二、主要任务
(一)引导粤菜美食文旅载体建设。
1.全力打造“1+4”粤菜餐饮博物馆。以“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扶持”方式在全市构建“一核四枢纽”粤菜博物馆体系;在禅城区以市、区共建形式建设具示范性及引领性的市级粤菜博物馆,并在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美食街区内选址建设各有主题、各具特色、差别定位的粤菜博物馆,宣介全市万紫千红又万道归一的粤菜美食文化,重点展示佛山粤厨技艺的宗支与流变。博物馆主要依托餐饮名企建设与运营,以“赏食、赏技”体验为主,并打造成粤菜师傅技艺交流切磋及传授教学平台,各级政府在展示内容建设上给予指导与协助。建成后,对符合条件的博物馆按《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博物馆之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文〔2018〕108号)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旅体局)
2.建设1个粤菜美食文化体验中心。依托顺德世界美食之都资源,不断完善提升顺德美食文化体验中心功能,引导其打造成为一个既能集中展示佛山粤菜美食文化,又能体现地方特色的高水准、高质量的粤菜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并逐步发展成为集展示、学习、交流、培训、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餐饮文化体验专业场所。鼓励其他区建设类似美食体验中心。通过举办高端美食论坛、厨艺交流互动、大型美食品鉴等活动,集中展示我市的粤菜美食文化精髓,提升我市粤菜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顺德区人民政府)
3.鼓励5家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提升粤菜餐饮配套。以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9〕14号)为抓手,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加强饮食及娱乐配套建设,提升园区餐饮特色及品质,形成“工作+休闲娱乐”良好生态。到2021年,入驻餐饮企业15家以上的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达到5家。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园区按照《佛山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款进行扶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各区人民政府)
4.引导景区发展粤菜餐饮。发挥粤菜美食的资源吸引力,将粤菜美食街区和品尝特色美食打造成佛山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引进粤菜品牌餐饮企业入驻旅游景区,推动旅游景区与餐饮融合发展,打造符合景区风格的特色餐饮、主题餐饮、休闲餐饮,满足市民游客对佛山特色美食的消费需求。旅游景区餐饮业定位逐渐从“配角”转为“主角”。鼓励旅游景区粤菜餐饮壮大规模,对固定餐位达1000个的景区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扶持,力争2021年前扶持10家以上景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体局)。
(二)深挖粤菜美食文化,做好粤菜美食推广。
1.开展十大乡村旅游美食品牌评选活动。结合乡村传统特色与民俗主题活动,借鉴观音开库生菜宴、全酒宴、龙舟宴、濑粉宴等成功经验,鼓励各村居推出具有本土乡村气息特色菜、特色宴,打造乡村特色粤菜美食品牌,开展十大乡村旅游美食品牌评选活动,扩大乡村旅游美食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带动农副产品的热销。(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农业农村局)
2.深入挖掘粤菜饮食遗产。全市11个市级以上饮食类非遗项目全部进入餐饮博物馆进行展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美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传承与传播,并争取推动一批项目进入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名录,进一步厚植佛山美食发展的底蕴与优势。抓紧评选出一批美食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总结得心斋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经验基础上,加强美食类非遗传承基地及传统工艺工作站评选挂牌与扶持指导,以载体建设加强各类粤菜制作传统技艺的生产性保护与新时代创新,推动传统工艺与现代生活、现代口味、现代需求相适应;对符合要求的传承基地及工作站按《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文〔2015〕8号)进行补助。搜集、整理、弘扬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的本地饮食民俗,营造传统粤菜的社会消费导向与氛围,再造、扩大并升级传统粤菜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各区人民政府)
3.举办系列粤菜美食宣传推广活动。针对佛山旅游客源市场,在粤港澳大湾区、高铁沿线城市、客源地主要城市、境外重点城市等举办“美食推介会”“美食旅游展”“美食嘉年华”“美食品鉴月”“厨王邀请赛”等形式多样的粤菜美食宣传推广活动,通过美食宣传片、经典美食介绍、美食名店推荐、美食特产展示、免费赠送试吃、现场厨师表演、美食技能展示、烹饪技法交流等各种方式,充分展示佛山粤菜美食的魅力,吸引更多的市民和游客品味美食,拉动旅游和餐饮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各区人民政府)
4.支持拍摄美食题材影视作品。鼓励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中融入佛山美食元素,借力叫好又叫座的影视作品使佛山美食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佛山美食知名度不断提升,对2019年以来已播映的、涉及佛山美食元素的镜头累计时长超5分钟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综艺节目,每部奖励10万元。挖掘餐饮文化资源,筹划拍摄“谭家菜”题材网剧、电视剧、电影作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
5.开展全媒体粤菜美食宣传营销。加强与国家、省、市以及境外相关媒体合作,通过联合制作佛山粤菜美食宣传节目,推出佛山粤菜粤厨专题报道,多渠道多角度传播佛山粤菜美食信息,提升佛山粤菜美食的曝光量。依托“佛山文化”“佛山旅游”等一批市、区文旅公众号,开设“佛山美食”专用频道,形成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强化全市美食文化旅游的整体策划和宣传。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携程等旅游平台传播的及时性、强互动的特点,在口碑营销上进行突破,扩大佛山粤菜美食在年轻游客群体中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
6.举办粤菜美食短视频大赛。通过大赛方式,发动全民以短视频的方式,记录分享身边的佛山美食,并把拍摄的短视频发布在相关的网络平台,宣传展示佛山美食特色以及深厚文化底蕴,进一步打响佛山世界美食之都的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
7.编印佛山粤菜美食地图。借助专业团队的运作和知名人士的影响力,编印《佛山美食语音地图》《佛山美食旅游攻略》《佛山旅游线路推介》《佛山旅游交通图》等佛山粤菜美食宣传手册,在酒店、景区、游客服务中心、交通枢纽等处免费派发,利用二维码技术让广大市民游客扫码了解佛山粤菜粤厨文化历史、美食典故、佛山老字号、美食手信、美食街、美食网红店等信息,实现“一图在手,食遍佛山”。(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三)打造粤菜经典品牌活动,促进粤厨粤菜交流。
1.开展“最岭南之佛山美食游”系列活动。围绕佛山美食文化特色,融合五区餐饮文化特色亮点,设计多种不同风格的主题套餐,让“最岭南之佛山美食游”成为旅游与餐饮相融的一张特色名片,成为吸引游客来佛山旅游的重要抓手。(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各区人民政府)
2.定期举办“香港·佛山节”“澳门·佛山节”。精心谋划部署“香港+佛山”“澳门+佛山”餐旅融合项目,组织佛山本地知名美食企业赴港澳现场制作、销售佛山特色粤菜美食,通过现场美食展、美食推介会等活动,展示佛山粤菜美食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展现佛山的变化和发展,彰显“岭南味·佛山品”,强化香港、澳门市民和专业旅行供应商对佛山美食的记忆,促进佛港澳三地文旅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3.促进粤厨粤菜交流合作。支持、组织粤菜厨师、点心师、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赴境内外开展对外交流,通过参观学习、调研访问、厨艺切磋、服务管理交流、文化传承、教学研究、以及参加烹饪大赛或者美食节庆等活动,拓宽旅游餐饮从业人员的国际化视野,提升餐饮服务和粤菜烹饪技术的现代化水平。同时配合做好境内、外厨师来我市开展的各项美食文化交流活动,促进美食文化的国际互动,推动我市粤菜粤厨的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外办)
(四)开发粤菜美食旅游精品线路。
1.设计推出专题粤菜美食旅游精品线路。利用佛山各地定期举办的美食文化主题民俗风情活动,如乡饮酒礼、盆菜宴、生菜宴、鲜花宴、妈姐宴等,支持鼓励旅行社组织国内外游客一同体验传统佛山美食和民俗仪式。同时,串联大湾区其他城市主要景点和特色美食,联手设计推出“一程多站”美食游线路,吸引境内外游客寻味佛山,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大湾区建设中的旅游功能定位,带动文旅消费的增长。(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设佛山旅游粤菜美食公交专线。对接广州南站、佛山西站、佛山机场等交通枢纽,选择途经市内美食点密布、人流密集区域的公交巴士线路,以寻味佛山粤菜美食为主题,设计推出佛山辅助公交美食专题线路,借力公共交通工具的便捷性和运载力,以方便快捷的方式运载游客抵达各大美食街、美食店、网红点等,扩大佛山美食交通辐射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
(五)建设大数据中心,做好数据支撑。
建设大数据中心,加强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强旅游相关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数据的收集、分析、研判,为旅游美食发展提供数据支撑,使工作推进更为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文广旅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区要高度重视“粤菜师傅”工程建设工作,把佛山文旅餐饮融合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综合推进机制,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节点,落实推进措施。同时要针对文旅餐饮融合发展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餐饮行业相关企业、协会的支持力度,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我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
(二)政策引领,发挥效应。
鼓励各区及各相关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加快推进佛山美食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和推动佛山餐饮产业大发展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佛山“世界美食之都”“粤菜粤厨名城”品牌形象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市级统筹协调,将粤菜美食文旅宣传与全市外宣工作、拓展内销市场和商务交流工作等结合推进,实行整合宣传、抱团营销,点面结合,提升宣传效果。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构建餐饮与旅游目的地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品牌、线路品牌等多层次品牌营销体系。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营销资源和渠道,建立推广联盟等各类合作平台,构建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粤菜美食文旅宣传推广格局,扩大我市“世界美食之都”的品牌影响,推广佛山特色粤菜美食,促进文化旅游餐饮消费。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各区及市相关部门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到位,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工作落实,及时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跟踪汇总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