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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东莞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东莞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7),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
二、项目实施期限
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一个申报单位(含联合申报)在同一个项目类别只能申报一次。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联合申报的应当提交联合申报协议。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在“项目申报—2024年项目—省下放促进类”选择对应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项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
2、申报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起至4月10日截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为避免申报截止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单位请及时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补报。
3、线上填写及材料上传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时,点击进入“常见问题解答”或求助系统技术QQ号:2995777475寻找解决方法。
(二)线上审核
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24年4月14日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应审查: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不齐的立即退回并通知申报单位补齐及重新提交;
2、是否属于对应项目申报要求的要件,不属于的退回处理。
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在2024年4月18日12:00前完成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根据审核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并确认提交,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如审核方面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分局工作人员。
(三)提交纸质材料
经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审核状态显示“科室网上复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应在系统点击“生成PDF”并下载带编码水印的申报书,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
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所属市场监管分局盖章推荐,于2024年4月23日12:00前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大楼六楼612室知识产权促进科。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项目评审
事前资助项目由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结果符合立项条件的择优立项。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2024年度东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贯标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东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贯标培育项目。
二、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粤市监〔2023〕50号)的工作部署,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以下简称“ISO56005国际标准”),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
三、项目任务
(一)通过走访东莞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和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对不少于30家东莞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形成一企一策的不少于3000字分析报告,为企业免费提供上门培训服务,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协助组织不少于30家东莞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创新管理国际标准贯标学习服务系
统(网址为https://training.tc554.org.cn/index),学习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举办不少于5场ISO56005国际标准宣讲活动,为东莞企业提供相关政策解读、业务咨询等服务,每场参加的东莞企业数不少于20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东莞市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分支机构)、社会团体,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具有ISO56005国际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培训服务经验的优先。
五、支持方式及实施周期
预计立项3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不超过25万元,具体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下达文件为准。
项目实施周期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实施)。
六、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东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贯标培育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相关材料;
(三)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参保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资质等佐证材料;
(四)ISO56005国际标准或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培训服务
经验佐证材料(例如:以往承担项目合同、服务协议、活动图片、宣传资料、新闻信息等);
(五)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例如:相关荣誉、与认证机构合作的书面协议、智力支持等优势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鼓励申报单位在本项目任务基础上,额外增加任务指标。
八、联系人及方式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李换章,0769-2698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