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金湾区电子商务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金湾区电子商务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金各相关企业及单位:
为贯彻落实《金湾区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珠金府[2017]2 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金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良好氛围, 结合本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 2017 年金湾区电子商务产业 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金湾区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珠金府[2017]2 号)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企业须在金湾辖区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能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近三年经营管理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
三、支持内容
(一)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总部经济;
(二)打造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
(三)设立电商平台销售额增幅贡献奖;
(四)推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五)推动电子商务技术研发;
(六)鼓励生产性企业分离发展电子商务;
(七)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八)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
(九)引进和培养电子商务人才;
(十)鼓励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
(十一)打造电子商务品牌及诚信企业;
(十二)鼓励开展电子商务品牌活动。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7 日-4 月 2 日;
(二)提交纸质材料起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7 日-4 月 4 日;提交纸质材料地点:金湾区机场东路 288 号康德莱国 际医疗产业园 F 栋 502 室(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程序及材料详见《2017 年金湾区电子商务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 1)
六、其他
(一)企业必须注册在金湾区三灶、红旗镇,销售额以区商务有关部门审核确认为准。
(二)对采取各种手段骗取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的, 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奖励)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联系人:谢芬芬 0756-7263627 / 叶建伟 0756-7681501)
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