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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2022年珠海高新区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量:112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7-22/2022-07-2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年珠海高新区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珠高科﹝2019﹞10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2022年珠海高新区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专题

  专题一:项目投资奖励

  (一)支持标准

  对竣工当年度(即2020年或2021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其已完成竣工验收,且总投资超过1亿元,建设期内至少有一次年度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增资扩产项目(仅限新增购地项目),可给予项目用地成本30%的奖励,同一项目获得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对象

  实施增资扩产项目的业主单位

  (三)奖补项目时间范围

  增资扩产项目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监管处置的若干意见》(珠府函﹝2018﹞352号)竣工标准,其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内。

  专题二:项目建设进度奖励

  (一)支持标准

  对竣工当年度(即2020年或2021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其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增资扩产项目,如按约定期限提前3个月动工,且无延期竣工,则可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资金;如无延期开工,且按约定期限提前6个月竣工,则可按照其项目总建筑面积给予30元/平方米的奖励资金;如同时满足提前开竣工奖励条件,则可按照其项目总建筑面积给予50元/平方米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对象

  实施增资扩产项目的业主单位

  (三)奖补项目时间范围

  增资扩产项目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监管处置的若干意见》(珠府函﹝2018﹞352号)竣工标准,其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内。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各专题附件要求编制整理申报材料,并于7月29日前报送至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纸质资料一式两份,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报送至联系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巫怡君

  联系电话:0756-3629872

  联系地址:珠海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栋11楼1109室

  联系邮箱:3476414309@qq.com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1年7月2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