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征集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合作机构的通知
关于征集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合作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拟向全市公开征集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程序
意向合作机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市工信局审核→网上公示→印发合作机构名单通知→签订合作协议。
二、申请条件
(一)银行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珠海市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2.能有效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创新相应的融资产品,适当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优化流程提高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加大企业信贷或转贷过桥支持力度;
3.配合做好贷款企业补贴申报,同意签订合作协议,指定部门开展融资平台具体工作。信贷审批和不良贷款追索流程规范,具有较强的风控能力,自觉配合主管部门各项审计、监督、绩效评价工作。
(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获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申请获得批准加入融资平台的保险机构;
2.担保机构须获得合作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并在该额度内开展的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3.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架构和风险管理制度,不良贷款追索流程规范,合法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配合做好贷款企业补贴申报,同意签订合作协议,指定部门开展融资平台具体工作。自觉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审计、监督、绩效评价工作。
三、申请材料
(一)开展四位一体融资业务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近年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情况、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运行情况(银行提供)、获得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担保机构提供)、中小微企业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及工作计划等,以及负责此项工作具体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一)业务衔接。此次合作机构征集工作完成前,原已为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的合作机构,继续按原合作协议开展业务,保证业务平稳。征集工作结束后,按重新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开展相关业务。
(二)材料提交。请有意向的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于12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312室)。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杨国安;联系电话:2250183、1332662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