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管理办法 疫情专题 省自然资源厅8条务实措施,携手企业群众共渡疫情难关
省自然资源厅8条务实措施,携手企业群众共渡疫情难关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发挥行业优势,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特事特办、专事专办、即来即办”的原则,从保障用地需求、开辟用地审批极速通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便利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四个方面出台8条管用务实的措施,服务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特殊需要,全力做好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携手企业和群众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用地需求。对在省政府公告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用地,允许先行用地,允许按符合规划先行办理相关手续。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对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所需用地指标由省统筹应保尽保。
二是开辟用地审批极速通道。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三旧”改造等手续,实行“特事特办、专事专办、即来即办”,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强化“互联网+政务”线上服务,对报省级审批的用地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项目,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在线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
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下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稳定海砂供应市场,高质量做好用地用林用海保障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复工建设。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国有建设用地,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四是便利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网上办理模式,制定并在各地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发布线上申请、预约操作步骤等办事指引,指导群众和企业广泛采用线上办理。简化流程、优先从快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人群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即到即办,确保当天办结。